第一部分 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邀请函
受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项目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1. 竞价编号:FJSXWJ2024032-1
2. 项目名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3. 货物名称、交货期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竞价内容及要求“竞价采购一览表”
4.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2024年12月2日17:00
5.竞价起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00-11:00(北京时间)
6.网上竞价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
请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公司名称应与竞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竞价,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下载竞价文件及上传报价文件网址:http://www.fjsxzb.com。
7.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网上竞价文件若有修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xzb.com)上公布,请潜在竞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采购单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联榕路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80272732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3508520-8688
联系人:小潘
电子信箱:1051874670@qq.com
9、竞价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二、竞价采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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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1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
1 |
19862.16 |
19862.16 |
300 |
合同包预算总价:人民币玖壹万玖仟捌佰陆拾贰元壹角陆分(¥ 19862.16) |
备注: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包含税费、货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人工、税收、安装调试费及安装所需的辅料、验收、保修、退换货等履行本项目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
三、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1、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竞价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
2、竞价承诺书。
3、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5、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竞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8、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报价。
9、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四、报名及递交材料须知
竞价人须先登录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sxzb .com)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如实完整填写竞价人资料并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须提交 “合格的竞价人”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竞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文件请发送1051874670@qq.com邮箱)。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竞价人,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注册完成后须致电:潘华明13950286270,591-83508520-8688进行审核并开放该项目竞价权限方可登录)。
五、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的服务为国内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报价人有责任对以上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人根据竞价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和上传有效的报价文件(应与纸质报价文件一致),应包含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不限于竞价文件提供的格式)。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示后应提交两份纸质报价文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文件应按上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内容。
六、竞价准则
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xzb .com)进行发布。网上竞价的报价时限为2024年12月3日9:00-11:00(北京时间),在报价时限截止前,潜在竞价人可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网竞平台进行竞价。
2、竞价人首次提交的报价总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报价单价不能超过竞价文件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成交)。
3、竞价过程中,竞价人每次报价必须比自己上次的报价低。
4、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时限内不限次数报价,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
5、最终有效报价确认办法
(1)竞价结果在提交的报价文件全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价格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者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确认。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竞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与竞价人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以竞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②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报价一览表中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报价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以下规定经竞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竞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对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竞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竞价人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提交。
5、竞价人应遵守采购相关法规,若竞价人违反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各竞价人的报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的相关规定。
7、竞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公告,包括修改竞价公告(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价公告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8、竞价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竞价。
七、竞价结果确认
1、网上竞价公告期满,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同时将成交结果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价平台(http://www.fjsxzb.com)上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3家(含)报价人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报价人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3、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若有指定品牌、型号的,须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品牌、型号范围内选定,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4、报名文件审核通过或是报价最低不作为最终成交的保证。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文件审核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人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竞价结束后,采购单位有可能对成交人报价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其竞价结果无效:
①不同竞价人的证明材料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竞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③不同竞价人的证明材料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竞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竞价报价偏差
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报价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报价文件载明的竞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价文件规定的;
(3)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不符合服务和商务(售后)要求;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细微偏差。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价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报价人要求在审核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审核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报价人的认定。3个以上(含3个)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报价人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审核时依据报价人的全部报价材料,对照竞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逐一核对报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资格条件和不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须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其他条款,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要求报价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报价人的内容为准进行审核。报价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报价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九、竞价保证金:
1、本次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不是以竞价人名义提交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未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
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2、未成交的竞价人,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即可申请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后可申请无息退回。
十、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进行计算,收费比例1.5%。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第二部分 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技术和服务要求
1、竞价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1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第一学期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
1 |
19862.16 |
19862.16 |
300 |
合同包预算总价:人民币玖壹万玖仟捌佰陆拾贰元壹角陆分(¥ 19862.16) |
备注:
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包含税费、货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人工、税收、安装调试费及安装所需的辅料、验收、保修、退换货等履行本项目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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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二、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供货。
3.付款方式与条件:
3.1全部货物交货经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学校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100% 的货物价款。
3.2付款条件: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4.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为15天(耗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售后服务要求:
产品品质与保证: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产品,确保产品品质和性能符合采购方要求。成交人不得使用仿冒产品、二次利用产品或存在任何损伤的产品。成交人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
6.验收要求
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成交人和采购人应共同进行拆箱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及包装。成交人须在项目验收时,将全部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等文档交付给采购人。
7.不可抗力
7.1 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政府行为、罢工、疫情、网络攻击、技术故障等。
7.2 适用范围: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合同义务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期间,受影响方应免除其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所产生的违约责任。
7.3 履行期限的延长: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合同双方应协商延长受影响方的履行期限。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过长,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7.4 减轻损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8.违约责任
8.1 若交货不符合约定或存在缺陷,成交人应在7天内完成换货。逾期则按成交金额的1%/天支付违约金。
8.2 逾期交货的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成交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应书面通知采购人逾期的事实、可能逾期的时间和原因。每逾期5天,成交人应按成交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
8.3 违约违规终止:若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货物,采购人在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同时,有权向成交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单方面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9.争议处理
9.1 友好协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坦诚相待,充分沟通,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9.2 调解或仲裁: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可提交至双方认可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按照合同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并履行仲裁裁决。
9.3 诉讼:若合同双方未约定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或调解、仲裁无果,双方均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 争议解决期间的合同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受争议的部分。若争议涉及合同主要义务,且争议解决时间较长,双方可协商暂停履行相关义务,待争议解决后再恢复履行。
9.5 证据保全: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妥善保管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交给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法院。
三、其他要求:
1、除竞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价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章内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