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SXZB2010052 2010马尾财购计(086)号)
2、招标项目内容:网络安全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 |
网络安全系统采购项目 |
其他网络设备 |
网络
安全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
88020219 |
马尾区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12-22至2011-1-6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5、联系人:游秀敏、王静
6、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传真:0591-87600010
7、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服务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节能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网络防毒墙设备和网络威胁发现设备厂商必须通过中国信息安全评测认证中心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标准》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认证。(提供证明材料,及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官方网站( http://www.itsec.gov.cn)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测评公告地址链接。)
(5) 投标人所投设备(网络防毒墙设备、网络威胁发现设备和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须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其中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要求通过公安部《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6)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获得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的进网许可证,并提供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泰尔实验室的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2011-1-11 08: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1-1-11 08: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