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站停车棚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站停车棚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辖各站停车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332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33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需求或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及下下辖各站停车棚采购 |
1(项) |
253326 |
否 |
253326 |
25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安装调试时限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所有站点安装调试完毕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下文“七、其他补充事宜”的“(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下文“七、其他补充事宜”的“(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①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请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fjsxzb@163.com),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谈判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②通过现场方式报名:请报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件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期限内)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7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7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谈判响应声明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谈判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1、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谈判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谈判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2、谈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谈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谈判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的,则供应商需提供两保险合并的有关情况说明)d.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谈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1、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1)谈判供应商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 (3)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谈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谈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4)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且供应商未提供查询结果的,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条件 |
- 谈判供应商具备不低于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谈判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文)、建办市函〔2021〕510号等规定执行。 |
※注: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此类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二)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退还谈判保证金联系人: 冯女士
电话: 0591-87600110 传真:0591-87600010
附1: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购买谈判谈判款项/谈判保证金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报名费用/谈判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闽侯县荆溪大道26号
联系方式:戢先生1500508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蓝斌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蓝斌
电 话: 0591-835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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