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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4  竞价截止时间:2024-08-08 11:00  开标时间:2024-08-08 11:00
第一部分  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邀请函
受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本次项目的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
1. 竞价编号:FJSXWJ2024006
2. 项目名称: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3. 货物名称、交货期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竞价内容及要求“竞价采购一览表”
4.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00-2024年8月 7日17:00
5.竞价起止时间:2024年8月 8日9:00-11:00(北京时间)
6.网上竞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售后不退。
请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且公司名称应与竞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竞价,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下载竞价文件及上传报价文件网址:http://www.fjsxzb.com。
7.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网上竞价文件若有修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xzb.com)上公布,请潜在竞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采购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 0591-885290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七层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600110
联系人:小潘
电子信箱:1051874670@qq.com
9、竞价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二、竞价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1
心电监护仪
4
60000
1200
备注: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包含税费、货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人工、税收、安装调试费及安装所需的辅料、验收、保修、退换货等履行本项目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三、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1、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竞价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应的证明文件。
2、竞价承诺书。
3、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5、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6、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7、竞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8、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报价。
9、本项目特定资格:
报价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①报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厂家营业执照。报价人为经销商的,所投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报价人为经销商的,除须提供以上第二点所须提供的凭证,还须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及厂家营业执照。
四、报名及递交材料须知
竞价人须先登录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sxzb .com)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如实完整填写竞价人资料并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须提交 “合格的竞价人”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竞价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文件请发送1051874670@qq.com邮箱)。未按以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竞价人,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注册完成后须致电:潘华明13950286270,0591-87600110进行审核并开放该项目竞价权限方可登录)。
五、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的服务为国内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报价人有责任对以上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人根据竞价文件要求自行编制和上传有效的报价文件(应与纸质报价文件一致),应包含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材料(不限于竞价文件提供的格式)。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示后应提交两份纸质报价文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文件应按上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在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内容
六、竞价准则
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xzb .com)进行发布。网上竞价的报价时限为2024年8月8日9:00-11:00(北京时间),在报价时限截止前,潜在竞价人可通过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网竞平台进行竞价。
2、竞价人首次提交的报价总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报价单价不能超过竞价文件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成交)。
3、竞价过程中,竞价人每次报价必须比自己上次的报价低。
4、符合以上要求的报价,可以在规定的报价时限内不限次数报价,直到竞价截止时间为止。
5、最终有效报价确认办法
(1)竞价结果在提交的报价文件全部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价格最低者成交(报价相同者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确认。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①竞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与竞价人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以竞价人在竞价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②报价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报价一览表中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报价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以下规定经竞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竞价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对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竞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竞价人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提交。
5、竞价人应遵守采购相关法规,若竞价人违反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各竞价人的报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的相关规定。
7、竞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价公告,包括修改竞价公告(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价公告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8、竞价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竞价。
七、竞价结果确认
    1、网上竞价公告期满,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同时将成交结果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价平台(http://www.fjsxzb.com)上公告,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网上竞价公告期满,若无3家(含)报价人参与报价,或参与竞价的报价人报价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3、采购单位在提出采购需求时若有指定品牌、型号的,须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品牌、型号范围内选定,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价无效。
    4、报名文件审核通过或是报价最低不作为最终成交的保证。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文件审核过程中,如有发现报价人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竞价结束后,采购单位有可能对成交人报价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八、竞价报价偏差
  1、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报价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报价文件载明的竞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价文件规定的;
 (3)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不符合服务和商务(售后)要求;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报价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竞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细微偏差。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价公告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报价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对存在细微偏差的报价人要求在审核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审核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报价人的认定。3个以上(含3个)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报价人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审核时依据报价人的全部报价材料,对照竞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逐一核对报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资格条件和不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即为无效报价的实质性条款,须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其他条款,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要求报价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报价人的内容为准进行审核。报价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报价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九、竞价保证金
1、本次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200元整,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竞价保证金不是以竞价人名义提交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未在竞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
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号: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2、未成交的竞价人,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即可申请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后可申请无息退回。
十、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进行计算,收费比例1.5%。
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号: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十一、签订合同
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若成交人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4、采购人与成交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部分  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竞价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竞价保证金(元)
1
1
心电监护仪
4
60000
1200
备注: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包含税费、货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人工、税收、安装调试费及安装所需的辅料、验收、保修、退换货等履行本项目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整机要求:
1.1、需采用便携一体式监护仪, 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
1.2、≥10寸彩色LED背光液晶显示屏,彩色高分辨率≥800*600,≥9通道波形显示。
1.3、标配锂电池,工作时间≥4小时,可选配大容量锂电池,工作时间≥8小时。
1.4、安全规格:ECG, TEMP, SpO2 , 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
1.5、监护仪设计使用年限≥10年。
1.6、主机防水等级≥IPX1,支持0.75米抗跌落。
1.7、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
1.8、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
2.监测参数:
2.1、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
2.2、采用ECG≥4导同步分析技术。
2.3、心电波形速度支持6.25、12.5、25和50mm/s≥4种选择。
2.4、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能自动切换导联,保持正常监护。
2.5、提供心率变化统计界面,包括患者平均心率、夜间平均心率、白天平均心率、最快心率和最慢心率等,直观了解过去24小时患者的心率变化和心率分布情况。
2.6、提供SpO2和PR的实时监测。SpO2的PR测量范围:20-250。
2.7、血氧监测时标配支持PI血氧灌注指数的监测,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PI测量范围:0.05%-20%,分辨率0.01%。
2.8、需采用抗干扰和弱灌注血氧技术保证血氧监护的优异性,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可水洗消毒。
2.9、无创血压支持手动、连续、自动和序列测量模式,支持整点测量。
2.10、配置无创血压测量。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30~290mmH。
2.11、提供动态血压分析界面,包括平均血压、白天平均血压、夜间平均血压、最高血压、最低血压和正常血压比例等,了解过去24小时患者血压变化和分布情况。
3.系统功能:
3.1、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3.2、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
3.3、可升级存储卡,支持≥1200小时趋势数据的存储与回顾功能,≥1800条报警事件以及每条报警事件能够存储≥30秒三道相关波形和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3.4、至少具备监护模式、待机模式,演示模式、隐私模式和夜间模式≥5种工作模式。
3.5、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3.6、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
3.7、支持监护仪的系统日志向U盘设备的导出功能,日志包括:系统状态、异常和技术报警等。
3.8、主机集成附件收纳槽,支持将心电、血氧和无创血压等导联线附件进行收纳放置,方便高效管理和转移。
3.9、心电、血氧、血压附件兼容其他监护仪。
3.10、可升级内置记录仪。
3.11、支持它床观察,可同时监视≥10它床的报警信息。
3.12、支持与中央监护站相连,同时可与呼吸机,除颤,遥测,超声,输注泵,视频影像信号等设备相连。
3.13、支持与中央监护站相连,可升级提供心率变异指数概览报告,24小时动态血压概览报告,氧合概览报告,房颤概览报告等。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60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成交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上述货物总价款的5%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履约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人一次性全额支付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成交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100%的正式发票。
b.采购人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c.履约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
4.2在成交人无违约的情形下,采购人于验收后12个月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成交人。
5、质量标准:
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可以不予确认。
6、售后服务
6.1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成交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且发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有责任对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2货物保修期以外,如发生货物故障,成交人仍负责货物上门修理服务。但根据具体损坏情况,酌情收取成本费用。具体金额视实际发生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7、验收
7.1验收应按照竞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7.1.1采购人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采购人最终用户必须按本项目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成交人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7.1.2验收结果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对照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
7.1.3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成交人提出索赔。
7.1.4异议期:货物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货物有异议的,成交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否则视为成交人根本违约。
8、违约责任
8.1成交人按合同清单上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
8.2成交人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
8.3成交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逾期交付货物,应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货款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成交人除了应向采购人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
8.5因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采购人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6 因采购人原因导致成交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成交人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9、知识产权
9.1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成交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人应赔偿该损失。
9.2若成交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成交人成交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其他要求:
1、除竞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价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章内容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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