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监管,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对评审专家的基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时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现行法规制度中有关评审专家违规处罚的条款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活动开始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督请各位评审专家认真阅读《责任书》内容,并签字以示承诺。
二、采购活动结束后,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须将评审专家签字后的《责任书》随同评审报告(包括对评审专家的评价意见)报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书
抄送:省纪委监察综合室,财政部国库司,各市、县(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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