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松下镇榕岭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合同期一年,包含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宣传及收运工作。
服务年限:本项目承包期限为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人员配置:垃圾分类员4人。
车辆设备:总质量7吨及以上后装式压缩垃圾车4辆,其中包含厨余垃圾车1辆、其他垃圾车1辆、有害垃圾车1辆、可回收垃圾车1辆。
1.垃圾分类总体要求
(1)待招标工作完成后,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四桶化”,按照区里推行的垃圾分类方案,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结合村居实际情况,拟采取“四桶化”的分类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中标企业负责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具体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标准》,并提供社区督导员及志愿者工作培训;开展入户宣传,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
(3)加强垃圾桶、垃圾分类屋(亭)的日常管理。做好分类垃圾桶的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每日一洗,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住户分类投放。
(4)做好垃圾分类、巡查工作,管理员每天多次巡查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分类情况。固定垃圾分类员应巡回收取垃圾桶内的垃圾,确保桶内垃圾不能超过垃圾桶容积的3/4,保证垃圾桶外观干净,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
(5)所有垃圾集中点要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做到保持清洁无异味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6)由中标企业负责垃圾分类整体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宣传手册发放传,横幅等手段多渠道全面铺开宣传;在宣传栏里要建立垃圾分类公示榜、奖惩榜等激励督促措施;开展入户宣传,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市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积极组织志愿者共同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培训每周不少于1次。
(7)由中标企业负责配合村委完成垃圾分类资料数据收集、台账统计填写等工作,做好收运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定期上报。
2.垃圾清运要求
(1)中标企业需配足相应类别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垃圾收运作业标准规程。
(2)中标企业制定所负责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案,合理规划收运线路,确保车辆、人员定时定点对接收运垃圾。固定收运时限。原则上收运时间安排在9:00-17:00。垃圾桶每天收集2次,按分类好的垃圾对应的全封闭垃圾车进行收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率达90%,以垃圾桶不堆满为准。清运垃圾时无滴、洒、漏现象。
(3)垃圾收运车辆应车身整洁,分类标识正确清晰,车厢密闭无滴漏,车牌号无遮挡。
(4)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科学、合理的设置垃圾分类运输路线,采用全密闭式收集直运模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严禁出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在混合收运”现象。收运前对分类桶内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收运。收运企业发现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要求垃圾产生责任主体立即改正;改正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应拒绝收运。严禁混装、混运。
(5)严守收运操作规程。垃圾收运时,人员着装整齐、操作规范,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减少噪音扰民。收运过程中地面应铺设垫布,收运完成后及时冲洗垃圾收运点地面。
(6)垃圾收集完成后,垃圾收运点卫生整洁,无污水滴漏,无垃圾散落。运输途中无滴、洒、漏现象。
(7)建立收运台账。台账应包括收运时间、地点、路线以及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定期向属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8)大件家具、建筑垃圾视各小区情况收集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