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0117
项目名称: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9.0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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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印刷品 |
1 |
390100 |
7802 |
|
简要技术需求:合同签订完后5天内交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完后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6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方式:投标人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异地购买询价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询价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本公司。未购买询价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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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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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备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不同的阶段性减免政策,部分供应商无法提供2020年2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可不查询供应商2020年2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的社保证明。”】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A9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
a110投标保证金 |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
2、
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银行账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3、联系财务:0591-88012899;公司邮箱:fjsx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连江县教育服务公司
地址:连江县经济开发区祥兴路11号1楼
联系方式:杨主任13609571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林惠0591-87600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惠
电 话: 0591-876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