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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复印店服务点租赁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16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复印店服务点租赁招标公告
                   后勤2015006-1
为了能更好地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商品和良好的服务,现将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复印店服务点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敬请有意经营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前来竞标。
一、招标内容:
1.店面项目:学生公寓12号楼10号共1个店面经营权,以租赁的形式收取费用。
2.店面面积及经营范围:详见《服务点招标情况一览表》。中标人必须依法自主经营、合法用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超范围经营。如中标人违法或违规经营,学院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双方合作以诚信为本,在协议期内经营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院方无关。
3.经营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4.租赁费用:中标价*店面面积即为每月租金,每年按9个月计收租金,垃圾费用按9个月计,水电费用每月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必须具有从事学院规定的主营业务的合法资质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进行多项报名投标(已在我院签定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单位、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不得再参加投标)。所有投标人首次中标后,不得再参加余下已报名项目的投标,即一名投标人只能中标一次(投标人同时拥有多种投标资质,也只能中标一次)。本次投标不接受授权委托投标。
三、招标方式及确定中标价方法如下:
1.12号楼10号1个店面控制价区间值45-65元/平方米/月。
2.超过区间的报价为废标。
3.投标人报价以元/平方米/月为准。
控制价区间值招标,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同时启封,以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报价法人为中标人,只限一次报价,同一投标人可以竞标多个标的,当中标某个店面后,自然取消其它店面中标资格。超过控制价区间的报价为废标。投标人报价以元/平方米/月为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B= K×(1-C)+A×C。
B——评标基准价
K——控制价
共设11个区间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一个,
12号楼10号店面控制价区间值45-65元/㎡/月,11个区间值为45、47、49、51、53、55、57、59、61、63、65。
C——权重系数0.4、0.45、0.5、0.55、0.60(共设5个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一个)
A——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若投标报价高于B值的投标人大于三家(含三家),则中标候选人在高于B值的投标人中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报价高于B值的投标人少于三家(不含三家),则高于B值的投标人中标次序按以上“①”方法确定,不足的由低于B值的投标人中递补,以报价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③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抽球决定中标次序。
④当店面只有一家报价,直接按投标价中标。
6.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投标要求:
1.允许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报名多个店面的投标,投标人中标第1个店面后,自然取消后续店面中标资格。
2. 如中标人中途停止经营,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需按剩余租赁期租金的30%向院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中标人中途终止协议或协议结束院方不承担任何装修改造补偿费用。
3.所有要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投标前先承诺不干涉学院开设其他店面及食堂的经营范围(含已开设和今后要开设的经营范围),否则不得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无利息返还。中标后为了便于办理店面营业执照,学院跟中标法人个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指派的在校经营和管理人员必须报告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否则不得在校开展业务,学校有权拒绝该人员进入学校。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现店面承包人参加投标,投标前还先要签订承诺,如未中标7月15日前要无条件搬离,如未按时搬离,学院将停止供水供电,并且每超过一天,按原月租金/30天收取费用,超过5天,即第6天起按原月租金/30天的2倍收取费用,超过10天,即第11天起按原月租金/30天的3倍收取费用,以上超期搬离费用,学院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学院将有权对店面里的物品进行强制搬离,不负责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不签订,则不得参与投标。
5.中标者从校园一卡通支取经营款项时,须提供发票给学院,如果无发票提供,学院将无法支付一卡通中的经营款,中标者要自行承担责任。
6.中标者若是从事食品活动的,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商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因未取得相应证件,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中标者承担,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中标后所产生的工商管理、卫生、税金、防疫、消防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8.中标单位经营场所由中标方自行采购装修,合同结束后装修产权无偿归院方,中标方不得随意拆除。
9.中标单位不得将经营场所转让、转包、转租。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9日12:00止(节假日除外)[报名工作时间上午10:30-11:30,下午3:30-4:30]报名工作地点后勤管理处(学院行政楼二楼211室)。报名时应携带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接受授权委托报名,自行察看现场。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授权委托投标。
七、投标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应分别注明参与投标店面的报价,单位元/平方米/月)
4.承诺书,见附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要求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原件备查。
八、递交竞标材料截止时间: 2015年6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10:00(北京时间),超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九、开标地点: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递投标书前到学院财务处缴纳(公对公转帐或刷报名人的银行卡,不接受现金),并将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资格审核要求之一。具体缴纳金额见《服务点招标情况一览表》。开标后,未中标者7月1日起到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领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至原缴款帐号(银行卡号)。若中标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中标人须于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二个月内办齐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规定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通过银行帐号公对公转入学院帐号,未按时缴纳的,学院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才能退回至原缴款帐号(或银行卡号)。
十一、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7月7日
十二、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或其它原因不应标(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弃标),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序递补。
十三、中标人中标后,应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时做好交接事宜。
十四、中标人中标后,经营期限满,经甲方考核研究同意的,乙方可予以延长合同期限壹年
十五、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9906   
学院纪检监察电话:22869969,22869962
十六、学院服务点公告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x.com.cn/、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cczb.net/、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xzb.com三个网站公布。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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