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进口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