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